兔卧荒山原创生命及其生命法则连载
兔卧荒山原创《生命及其生命法则》连载19 第四章细胞生命自私法则 细胞生命统一体是通过分子生命体将原子生命化合融入统一体内部的,是分子生命统一体的进一步化合和合作,在宇宙生命演绎发展中是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最高层次生命体。在细胞生命统一体的基础上,有的升级到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单细胞植物),有的又在植物生命体创造条件的基础上升级到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单细胞动物);是宇宙生命二级结构单位和二级功能单位,在传统文化观念中是普遍接受并认可了的宇宙生命体。 细胞生命把原子生命体、分子生命体以自身的统一体带入植物生命体、动物生命体和人类生命体。与此相伴随、相对应的细胞生命自私法则也带入植物生命体、动物生命体和人类生命体。所以,对细胞生命自私法则的考察确认更有意义。 一般来说,细菌等绝大部分微生物生命体以及原生动物生命体由一个细胞组成,即单细胞生物或者一个细胞就是一个生命体,高等植物与高等动物和我们人类则是多细胞化合集成的生命体或者“生物”。 细胞生命体可分为原核细胞、真核细胞两类。 细胞生命体和它的次级生命体或者下级生命体原子、分子比较,体系法则、空间法则等已经很大,但和它的上级生命体高等植物生命体、高等动物生命体以及人类生命体相比,它的体系法则、空间法则等极其微小,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在显微镜下才能看见,其体系法则、空间法则等多种多样。 细胞生命体主要由细胞核、细胞质和细胞膜次级生命体化合构成。第三级别高等植物生命体细胞外部有细胞壁,细胞质中常有叶绿体等;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细胞外部无细胞壁,细胞质中却常有中心体,这是后者生命统一体比前者生命统一体高级的地方所在。细胞生命统一体和其它各个级别层次宇宙生命体一样有着系列生命法则,其中,包括生命自私法则。 以往传统观念给细胞做了三条结论: 细胞为一切“生物”基本的构成单位。这样的结论是传统的、陈旧的,而且是不完整的生命认识。因为,在历史生命哲学所构建的宇宙生命金字塔中,原子以它独特的不可分性、参与化合性和无规则运动性的鲜明特点开创了宇宙生命的先河。因而,原子生命体成为宇宙生命的一级结构单位和一级功能单位。所以,细胞生命体只能成为宇宙生命的二级结构单位和二级功能单位。 因为,细胞生命体不是原子生命体结构单位和功能单位,也不是分子生命体的结构单位和功能单位;而相反的是,原子和分子生命体是细胞生命体的结构单位和功能单位。也就是说,细胞生命体的结构和功能从根本上讲来自于原子和分子生命体。 细胞为一切“生物”基本的生理单位,对应第一条结论,这条结论既不准确又不科学。应该是细胞生命体是一切高级别生命体(不包括低级别生命体的分子和原子生命体,或者原子生命体、无机物生命体和有机物生命体)的生命单位。 细胞由原已生存的细胞分裂而来,这样叙述也不准确也不科学。而应该是,宇宙生命演绎发展在分子生命体的基础上,化合升级诞生细胞生命体以后,细胞生命体的再诞生是由原已生存细胞分裂(有丝分裂或者减数分裂)而来。这些作为前提必须给予说明和澄清。 我们重点围绕细胞各层次次级生命的活动、运动及其行为表现考察细胞生命自私法则。 细胞生命体相对于原子生命体和分子生命体是高级别生命体,但考察确认它的基本原则依然是透过现象找本质,透过形式找内容,透过行为找思想,透过以生命为目标而确定的中心来寻找生命统一体活动行为的自私法则。 因为,宇宙生命中,除过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之外,其它级别层次生命都无法直接的用语言或者文字告诉我们--它们是自私的或者生命自私法则。 从细胞壁生命体考察细胞生命自私法则。 细胞壁是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之次级生命细胞所独有的另一层次次级生命体。植物细胞壁主要次级生命体或者传统所谓“成分”是纤维素,细胞经过有组织、有计划和有系统的编织化合形成了网状的体外之壁。 因为,为了细胞的诞生及其统一体的保护,在生命自私法则控制下分三步进行。即中胶层、初生细胞壁、次生细胞壁。 第一步中胶层是在植物细胞刚分裂完成的子细胞之间,首先形成的间隔(果胶质),其任务是完成母细胞之“遗愿”,帮助子细胞生命诞生,并是新生统一体赶快各自走向独立; 第二步在中胶层两侧随后形成初生细胞壁,初生细胞壁化合构成的主要是果胶质、木质素和少量的蛋白质,使细胞壁接近健全和完善,趋于更好的执行和保护细胞生命体的工作; 第三步次生细胞壁使细胞壁得以健全和成熟,其主要由纤维素化合组成的纤维排列而成,如同一条一条的线以接近直角的方式排列,再以木质素等多糖类黏接。我们看这多么科学,多么细致,多么讲究。 如此前后一致、如此前后协调,如此整体、如此顺序、如此排列和如此完美,最后归于一点,都是以细胞生命为中心为细胞生命统一体服务而施展表现的活动行为。如果细胞没有明确的意识,没有明确的思想,没有明确的计划,没有明确的目标,没有明确的利己的自私法则,没有科学自私的话,细胞是不会做的如此完美无缺的,是不会如此的保护生命、捍卫生命!是不会如此表现空间法则、体系法则等生命统一体的! 从细胞膜生命体考察细胞生命自私法则。 细胞膜一切丰富多彩的活动行为都是以细胞生命统一体为中心而进行的。 识别的自私性。细胞膜紧贴细胞壁内侧的空间位置而定居,它是蛋白质分子和磷脂双分子层合二为一化合、合作构成的薄膜生命体。它工作任务是通过识别、鉴别,以确保水和氧气等小分子次级生命体(传统所谓物质)根据细胞生命统一体的需要能够自由通过(神奇性、科学性、及时性表现的多么生动);而某些离子和大分子生命体被阻拦而不能自由通过(识别性、选择性和操作性表现的多么突出)。 因此,细胞膜除了起着保护细胞内部的作用以外,还具有控制其它生命体(物质)进出细胞的作用。即,既不让于己有用的次级生命体(物质)任意地“渗出”或者逃走,确保细胞生命的需要;又不让于己有害或者不利的次级生命体(物质)轻易地进入而是生命受到不好的干扰、影响和破坏。 这种按照生命统一体的需要,经过选择该接收的接收,该拒绝的拒绝,表现的一种辩证思维和辩证行为,令我们感到诧异和震撼,如没有生命自私法则的指导如何的能够做到如此完美? 联络的自私性。细胞生命体为了确保在上一级生命统一体空间内部,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协调一致的工作,个体之间就必须互相通信、互相联络,协调行动,规范行为。于是细胞膜执行着细胞生命体之间的信息交流或者数据、意识、思想之生命精神的表达等,是之互相沟通,互相有分有合,完成上一级组织或者器官的工作。 细胞膜作为细胞的次级生命体,自身如此的完美(功能);对细胞如此忠实和如此负责;更重要的是神奇的数据交流或者思想交流、信息交流等,这一切的活动或者运动行为都是围绕细胞生命体而需要、而展开、而进行的。如果细胞生命体只是一个生命物质的空壳,而内部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识、思想和自私法则的生命精神做引领、指导和遵循,细胞膜无论如何是不会这样自始自终来做的。 细胞膜不但自私,而且非常科学自私。 形态的自私性。作为细胞生命体必须是一个相对的统一体,必须有一定的空间状态,有一定的形式表现,于是作为细胞次级生命体的细胞膜为了完成这项任务,融入化合了主要由蛋白质分子和脂类分子构成更低层次的次级生命体,并是磷脂双分子层居于自身(细胞膜)的中间搭建成基本骨架,是细胞生命统一体保持一定状态或者形态。否则细胞统一体无法自我表现,无法保持独立性,于是就无法存在。 流动(行为)的自私性。在磷脂双分子层的外侧和内侧,有许多球形的蛋白质分子,它们以不同的位置居于磷脂分子层中,或者遍布覆盖在磷脂分子层内侧的表面。这些磷脂分子次级生命体和蛋白质分子次级生命体大都表现出“流动”的活动行为,于是细胞膜具有一定“流动”生命功能(这是传统观念所认可的微小的生命功能),对于完成细胞各种生命活动或者所谓生理功能非常重要。细胞膜这种精细的生命“流动”行为特点和对细胞生命体负责的特点,如果没有内在的信息数据、内在的心里意识、内在的自私法则是不可想象的。 运输的自私性。细胞膜生命体跨膜运输更是神奇无比,既能被动运输又能主动运输,表现了非常智慧的科学自私,将自私法则前所未有的推向宇宙生命的高度,即辩证的自私,辩证的生命机理。 因为,被动运输包括自由扩散和协助扩散。自由扩散把细胞所需要次级生命体(物质)通过扩散作用进入细胞。保障了统一体之外的氧气、二氧化碳、甘油、乙醇、苯、尿素、胆固醇、水、氨等进入细胞;协助扩散保障了红细胞吸收葡萄糖的需要。 主动运输在载体蛋白的协助下,消耗细胞内生命反应或者所谓化学反应释放的能量的同时,主动保障了活细胞能够按照生命活动意愿的需要,主动有选择地化合吸收所需要的次级生命体(营养物质),排出生命体不需要和有害于统一体的次级生命体,或者说排出“代谢废物”和对细胞生命有害的“物质”。 细胞膜就是细胞生命以自我为中心的生命自私法则实践的贴身保镖,需要的全部开绿灯,不需要的全部亮起红灯。但是,当细胞生命体需要大分子进去或者出来时,就会出现神奇的活动行为,即包裹大分子的生命体(物质)的囊泡就会从细胞膜上分离或者与细胞膜融合(胞吞和胞吐),不用跨膜就可以到达进出运输的目的。 这样精细,这样完美,这样统一组织,这样协调一致,如果没有统一的意识,没有统一的指挥,没有统一的科学自私是不行的。正因为统一自私的作用,所以才确保了细胞生命统一体的需要,确保了细胞生命统一体安全。如果我们没有看到这样的客观存在,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是难以想象,而且是想象不出来的。 从细胞质生命体考察细胞生命自私法则。 细胞质(传统所谓物质,即粘稠透明的次级生命体)处在细胞膜空间内部,或者被细胞膜包裹着。有时,由于一个或者几个液泡,甚或是一个中央大液泡(植物细胞),因其体积占去整个细胞空间多半,细胞质被挤压为一层,即就是这样细胞质(原生质层)的生命作用也是空前无比的。 因为:当细胞液浓度小于外界浓度时,细胞液中的水分就透过原生质层进入外界溶液中,使细胞壁和原生质层都出现一定程度的收缩;由于原生质层比细胞壁的伸缩性大,当细胞再不断失水时,原生质层与细胞壁分离,即质壁分离;当细胞液浓度大于外界溶液浓度时,外界溶液中的水分透过原生质层进入细胞液中使原生质层复原,即逐渐发生质壁分离的复原;其在日常情况下细胞质不是凝固静止的,而是缓缓地运动着的。在只具有一个中央液泡的细胞内,细胞质往往围绕液泡循环流动,这样便促进了细胞内各次级生命体(物质)的运动或者活动转运,同时加强了细胞器之间的相互联系;细胞质运动是一种消耗能量的生命行为。细胞的生命活动越旺盛,细胞质流动越快,反之,则越慢。 由此可见,细胞质无论怎样活动行为都和细胞生命密切相关,都在为促进和保护细胞生命而展开。可以说没有细胞质次级生命的活动就没有细胞生命;细胞质的行为活动和行为表现绝对不是偶然的,随意的和盲目的,而是在生命自私法则的指导下,要求下,以确保细胞生命为中心而展开的有组织、有计划和有准则的系列活动行为。 从细胞骨架生命体考察细胞生命自私法则。 细胞骨架即真核细胞中蛋白纤维的生命网络结构。化合构成它的次级生命体有位于细胞质中的微丝、微管和中间纤维。 微丝的作用在于确定细胞表面特征,即空间状态或者空间法则,保障细胞能够运动和收缩。微管的作用在于确定膜性细胞器的位置和作为膜泡运输的轨道。中间纤维的作用在于使细胞具有张力和抗剪切力。 总之,细胞骨架生命体不仅在维持细胞形态、承受外力、保持细胞内部结构有序性方面起重要作用,而且还参与许多重要的生命活动。如:在细胞分裂中细胞骨架牵引染色体分离;在细胞次级生命体(物质)运输中,各类小泡和细胞器可沿着细胞骨架定向运转等。 细胞骨架生命体创造的宇宙生命空前强大的力量法则和在细胞生命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对维护细胞生命统一体的存在和正常活动,以及促进细胞分裂都至关重要。如果背后没有统一的自私法则指导、管控,怎能都围绕细胞生命这个中心而积极、和谐的运转呢? 从细胞器生命体考察细胞生命自私法则。 细胞质是细胞的次级生命体,反过来又是细胞器的空间环境生命体。即细胞质生命统一体内部又有众多的细胞器次级生命体(带折光性的“颗粒”)。这些细胞器次级生命体类似于高级别生命体的各种器官,不同结构的细胞器,在细胞生命自私法则主导要求下执行着不同的任务,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或者功能,协调一致共同完成细胞所需要的生命活动。 线粒体。线粒体在空间法则上表现为线状、小杆状或者颗粒状的结构,线粒体表面是由双层膜构成的。内膜向内形成一些隔,即线粒体嵴。在线粒生命统一体内部有丰富的酶生命系统。线粒体是细胞生命深层次的次级生命体,在自私法则的统帅下成为细胞呼吸的中心,同时对于控制它的细胞生命体发挥着一个非常重要作用,即将其它极次级生命体或者传统所谓生物有机体借氧化的特殊作用转化产生能量的一个主要机构或者主要次级生命统一体,它能将其它次级生命体或者所谓营养物质(如葡萄糖、脂肪酸、氨基酸等)氧化分解产生能量(能量法则),然后又储存在ATP(三磷酸腺苷)的高能磷酸键上,供给细胞其它生命运动或者生理活动的需要,确保细胞生命正常活动或者生存。 所以,没有线粒体其它的生命体就无法分解出原子,就无法为细胞提供能量,细胞生命就没有动力,细胞生命就无法生存。因此,有人说线粒体是细胞的“动力工厂”。 由此可见,无论线粒体管呼吸(消耗能量)、管分解(产生能量)和管储存(储存能量)的那种活动行为,都是为了维护、捍卫细胞生命而展开的。细胞为了自己的生存,将线粒体化合为自己的次级生命体,并使其为自己终生服务,这种情况或者活动行为,如果细胞生命体没有自私法则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 叶绿体。绿色植物的叶肉细胞中化合有许多叶绿体。叶绿体是第三级别绿色植物细胞重要的次级生命体或者细胞器,其主要生命功能就是进行光合作用或者光能合成作用。即:在可见光的照射下,经过光反应和碳反应,利用光合色素,将二氧化碳(或硫化氢)和水转化为有机物生命体,并释放出氧气(或氢气)的生化过程;在此同时,完成了将一种生命光能转变为另一种生命(有机物)化学(生命)能(能量法则)转化过程。 光合作用其实质是以能量法则为主的宇宙生命化合升级过程,是空间环境生命化合某些次级生命体和主体生命(绿色植物)的某些次级生命体交换的过程,但核心和主导思想是按照主体生命的需要而为主体生命服务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方面是绿色植物或者代表绿色植物的叶绿体。 细胞通过叶绿体把自己需要的能量生命体化合回来,把不需要的氧气分解出去这个化合分解过程,不仅反映和表现细胞生命体的自私法则,而且深度反映和表现了细胞生命体的辩证机理,体现了生命哲学对立统一的宇宙规律。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叶绿体自身是一个精密而高度科学的生命统一体,它是由双层膜、基粒(类囊体)和基质三类次级生命体化合、合作构成的。类囊体是一种扁平的小囊状结构,在类囊体薄膜上,有进行光合作用必需的色素和酶。许多类囊体叠合而成基粒。基粒之间充满着基质,其中含有与光合作用有关的酶。基质中还含有DNA。 另外,在细胞生命自私法则控制下,紧紧围绕细胞生命而活动或者运动所表现出系列行为的还有内质网、高尔基复合体、核糖体、中心体、液泡、溶酶体、微丝及微管等等。 从细胞核生命体考察细胞生命自私法则。 细胞核是细胞一个次级而重要的生命体,是由更加黏稠更深层次的次级生命体(物质)化合集成的,相当于高级别人类生命体的脑或者中枢神经,空间法则表现近似于球形,一般居于细胞生命统一体空间中央位置,生长成熟的植物细胞的细胞核,往往被中央液泡推挤到细胞的边缘。 细胞核生命统一体空间内部化合的有一种深度的次级生命体(传统称为“物质”),容易被洋红、苏木精、甲基绿、龙胆紫溶液等碱性染料的更低层次生命染成深色,因而叫做染色质。 它是负责承担生命体或者生物体专门用于传种接代的一种生命体(传统观念叫作“物质”),即所谓“遗传物质”(不用说它是一种高贵的、神奇的宇宙生命体)的载体或者上一级的生命体。当细胞生命体进行有丝分裂时,染色质在分裂间期螺旋缠绕成染色体。 细胞生命体这种围绕增加细胞数量,通过有丝分裂,壮大生命统一体的空间法则、体系法则、质量法则和力量法则,等等。这一系列个体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前后有序的活动行为,表现的如此神奇、精妙和不可思议。如果没有深藏的生命自私法则统筹谋划、精密协调组织,小心翼翼的发号施令,怎能如此的为生命这个中心服务,怎能有这样的生命结果! 当然,这与细胞核自身生命统一体的次级生命体及其活动行为独特性分不开:即细胞核化合的有核膜、染色质、核液和核仁四部分次级生命体。核膜与内质网相通连,染色质位于核膜与核仁之间。由此我们看到细胞核生命统一体是由一系列次级生命体的凝聚、团结和合作运作而支撑的,这些次级生命体不但要遵循生命中心自私法则规范活动行为,而且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缺岗和走岗,否则细胞核生命难以维持。 染色质主要由蛋白质和DNA组成。DNA是一种有机物大分子生命统一体(脱氧核糖核酸),是生命的遗传“物质”或者次级生命体。在有丝分裂时,染色体复制,DNA也随之复制为两份,平均分配到两个子细胞中,使得后代细胞染色体数目恒定,从而保证了后代遗传特性的稳定。由此我们看到DNN活动行为的精致性、科学性,以及更深层次的自私性。 还有RNA。RNA是DNA在复制时形成的单链,它传递信息数据,发出生命自私法则指令,精密精妙绝伦的控制合成蛋白质生命体,其中有转移核糖核酸(tRNA)、信使核糖核酸(mRNA)和核糖体核糖核酸(rRNA)更次级或者更神秘的生命体。 细胞核生命体的使命就是按照自私法则的要求保存携带总体而简约,浓缩而全面生命数据的次级生命体(遗传“物质”),控制生化合成和细胞代谢,决定细胞或机体的性状(空间法则、体系法则等等)表现,把遗传“物质”在细胞(或个体)中一代一代传下去。由此可见,细胞核生命体所有行为就是忠实的服务于细胞,从而服务于生物体,紧紧的围绕承载自己的本体生命这个中心而工作,如果没有生命自私法则做统帅这一切是不可能的。 必须明确,细胞核贯彻落实生命自私法则的这种职能不是孤立的,而是和细胞质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而表现出细胞统一运行的行为过程。细胞核控制细胞质;细胞质掌握着细胞的分化、发育和遗传。 根据生命自私法则需要,多数细胞只有一个细胞核,有些细胞含有两个或多个细胞核,如肌细胞、肝细胞等。普遍性或者绝大多数细胞的增殖都以一分为二的方式进行分裂,特殊性或者少数细胞不是这样的,比如蓝藻的有些种类从老细胞内产生新细胞。部分细胞生命体能进行自我增殖和遗传,但高度分化的细胞无法自我增殖。这些细胞增殖的行为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都是根据各自生命的需要而做出的合理行为。 从繁殖行为考察细胞生命自私法则。 细胞的繁殖是通过分裂行为来实现的。细胞生命统一体一分为二的分裂行为,是生命意识指导下一种积极主动的行为,反映和表现了细胞生命体对自身后代的渴望,这种渴望是由细胞自私法则所决定的,如果没有自私法则细胞生命体(母细胞)是不会做出这样选择的:分裂之前的母细胞在分裂诞生新的子细胞之后而消亡。 细胞统一体分裂活动通常包括核分裂和胞质分裂两步。在核分裂过程中母细胞把遗传的次级生命体或者物质传给子细胞。 在单细胞生命体中细胞分裂就是直接的个体生命繁殖;在多细胞生命体中细胞分裂是个体生命的生长、发育和繁殖的基础。 我们以细胞生命体的有丝分裂为例,看看细胞繁殖分裂的过程,了解细胞生命体在这个过程中精细组织的程度,严格执行程序的程度,通过这个活动行为就可以判断深藏不露的细胞生命意识,细胞思想,即细胞自私法则所发挥的作用和智慧高级的程度。 从细胞在一次分裂结束后到下一次分裂之前是分裂间期,大约占细胞时间法则的90%--95%,这种分裂间期就是细胞生命的逐渐成熟期,生命正常活动维持期,是细胞分裂的准备期。这说明了细胞的分裂是有组织、有计划和有预谋的行为。这种组织、计划和预谋如果没有思维、没有意识,没有服务于、捍卫于生命的指导思想是不可想象的。 在分裂间期中,细胞统一体完成其次级生命体--DNA分子生命体的复制和有关蛋白质生命体的合成,为生产下一代--细胞分裂创造条件。说明了细胞分裂是建立在一系列生命活动行为的战略选择上进行的,是以长期准备作为基础的,而不是单枪匹马独自作战的,而是一个团队,是大家集体合作努力的结果。这样一个集体活动如果没有一个中心,如果没有统一行动,如何能够完成。 在分裂间期结束之后(细胞结束自己生命之后),就进入分裂期(生产下一代的过程)。分裂期(生产期)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我们人为的分为四个时期:前期、中期、后期和末期。 前期:细胞分裂开始。细胞外形一般变圆,体态丰满,做好充分准备等待分裂,释放一种生命的焦虑。正因为如此,“中心体”的“中心粒”分离,并向细胞的两极移动;四周出现发射状细丝;核膨大、脱氧核糖核酸增多,核染色加深,不规则的染色质形成丝状染色体,并缩短变粗;核仁及核膜消失,核质与细胞质混合。由此可见众多生命体自我调节行为,互相之间无间隔的密切合作的“流水作业线”行为,背后必定有一个以生命为中心的自私法则作指导,否则不可能凝聚“人心”,不可能有这样“兵团作战”的胜利。 这个生命中心此时无疑是“中心粒”,其中必不可少是“基因”次级生命的存在,它作为一个分子级别生命体里面储存着细胞生命体所需要的一切信息和数据,关键是生命自私法则的存在。否则,“中心粒”的行为及其它的生命行为不会那么科学和那么忠实为新的细胞诞生而服务。 中期:两个“中心体”接近两极,它们之间有丝相连,呈纺锤形(纺锤体)。染色体移到细胞中央赤道部,呈星芒状排列;后来染色体纵裂为二。按程序、有步骤有条不紊的不断推进。背后的力量、信念来自于什么?必定来自于生命的需要,来自生命的利己,来自生命的自私。 后期:已经纵裂的染色体分为两组,由赤道部向两极的“中心体”方向移动,细胞器亦随之均等分配。趋向两极,细胞体在赤道部开始横缢变窄。细胞始终如一的在以生命为中心的自私法则指导下,为了确保繁殖任务的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向新的细胞诞生既定的目标继续迈进。 末期:染色体移动到两极的“中心体”附近,重新聚到一起,转变为染色质丝,核膜、核仁、又重新出现。随着细胞分裂任务的完成,其它的次级生命体又重新出现,这背后若没有自私法则主导的神秘力量,又怎能这般神奇! 如此精密、如此复杂、如此程序、如此协调、如此完美和如此科学,假若分裂间期和分裂期、分裂活动行为的过程前后没有统一的生命自私法则主题思想、既定目标、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等等,这种唯独为我的活动行为是不可想象的。另外,无丝分裂、减数分裂、二分裂虽然活动行为不一样、先后次级生命体参与不一样,但集中说明的问题是一样的,即细胞生命自私法则存在性、智慧性和空前的伟大性。 从分化行为考察细胞生命自私法则。 细胞生命统一体的分化行为反映和表现了细胞生命体演绎、升级、发展和提高生命力量法则、质量法则、能量法则、空间法则和体系法则等,以及高级别生命体的生命精神之“心理意识”,之强烈的自私法则。 因为,细胞的分化是分裂后的细胞统一体在空间法则、体系法则和力量法则等向着不同方向演绎变化的过程,或者说在形态,结构和功能上向着不同方向演绎变化的过程,这是细胞生命寻求自身发展的一种思想反映和表现。 分化后的那些形态相似的,结构相同,具有一定功能的细胞形成相对的统一体群,即生命统一体的组织,这时细胞生命体就发生质变,实现了升级和跨越,从细胞生命体到了组织生命体。如此我们明确的得出一个结论:可以说没有细胞生命的分化就没有高级别层次生命统一体“组织”的出现,宇宙生命就不会升级发展。 因为,在此生命“组织”基础上不同的组织,按一定的顺序、功能化合组成生命器官;在此生命器官基础上,各种器官协调配合,形成生命系统;在此生命系统基础上,各种器官和系统组成生命体。 在此,生命每一步升级都是跨越式的,空前的,无与类比的。所以,如果没有细胞分化,就没有不同类型或者功能细胞生命体,就没有细胞化合的生命组织,宇宙生命就不会接连不断的实现宇宙生命的组织跨越、宇宙生命的器官跨越和宇宙生命的系统跨越;反过来,细胞如果没有强烈的升级发展意识或者自私法则,是不会有强大的力量,接连不断的突破生命高级之度之上限,是不会不断让宇宙生命接连不断升级发展的。 由此看来,分化行为不是细胞盲目的行为,不是可有可无的行为,不是偶然的行为,而是生命自私法则指导下,系列化、系统化和组织化的行为,都是围绕以细胞生命为中心繁殖、分化和升级的行为。 细胞生命统一体之所以有这样的生命活动行为,之所以有这样的自私法则,归根到底源于它化合了分子生命体,化合了原子生命体,或者说化合了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化合了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及该级别层次的原子生命体;归根到底是化合了原子生命体不可分性,不可停止的无规则运动性,不可和生命剥离的生命自私法则。 那么,细胞统一体具体化合了那些分子生命体?答曰,化合了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之水和无机盐;化合了有机分子之蛋白质(一个细胞中约含有种蛋白质,分子的数量达个)、核酸(生命体遗传信息的载体分子)、糖类(单糖和多糖)、脂类(脂肪酸、中性脂肪、类固醇、蜡、磷酸甘油酯、鞘脂、糖脂、类胡萝卜素)等。 那么,细胞统一体到底化合了那些元素原子生命体?答曰:化合了O、C、H、N、Si、K、Ca、P、Mg基本元素原子生命体。其中O、C、H、N四种元素原子生命体占90%以上。也就是说,没有这些元素原子的化合、合作就没有细胞生命体,它们一方面推动了宇宙生命的发展,另一方面牺牲了自己的个性和自由。这就是生命的辩证法,这就是生命自私法则的辩证法。 所以细胞生命体表现的一切维护生命、捍卫生命和服务生命的行为,一切自私法则的指导思想不是细胞发明创造的,不是细胞的专利。细胞生命体的作用在于顺应各原子、分子的意志,把大家的力量予以整合和提高,更加凸显出生命的存在。 正因为如此,细胞生命体继承发扬了原子的宇宙生命属性,一种特殊的生命行为,即无规则运动;光大发展了原子生命精神,即生命自私法则。正因为这样,宇宙生命从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跨越到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跨越到细胞生命体,再跨越到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和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随后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又跨越到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 由此可见,没有原子就没有宇宙生命,没有自私法则就没有宇宙生命前进的动力,从而也就没有现在的细胞生命统一体。反过来,细胞生命体现在又为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运动法则注入了前进的动力,为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运动法则注入了前进的动力,最后为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运动法则注入了前进的动力,保障和促进宇宙生命不断的、无息无止的运动发展。 作者简介郑金民,笔名兔卧荒山,陕西商洛人。中国生命哲学的蜗牛;中国诗歌学会会员、陕西省国学研究会会员、陕西省仓颉文化研究会会员、商洛市作协会员。有部分诗歌、诗评散见于有关纸刊和网媒。去今两年分别获得“绿宝杯”、《大河》、陕西省诗词学会“小康路上”扶贫攻坚全国征文(诗歌)、陕西省“大美秦岭﹒大美熊猫”征文(诗歌)三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等;在哲学领域,本人年动笔,现已完成多万字有余的中国特色的生命哲学框架,《还原道的本相》(年陕西《国学研究》第8期专刊)获得年陕西省国学研究会“国学文化研究论著奖”,另外著有《宇宙人类及其生命》(内资)、《生命规律》(内资)。 文艺顾问:李江存王养龄 顾问: 刘剑锋杨克江何献国胡云山郭昊英 萧军郑金民吕三运赵金虎贺焕成 主编:乐俊峰副主编:闫秀民编辑:乐俊峰法律顾问:王婷刊头题字:马英武编委成员:乐俊峰闫秀民陈大维张军锋杰布 李卫群焦静徐娟李斌麻新平 贺自力闫勇军若兰查珂樊会民 王菊玲蒹葭林溪赵鸣张正阳 杨学艺蔺爱舍张建华门见山张宁芳 宋瑞林吴淑娟冯新勇吴荣莉杨峰峰 王宏卫冰心荷韵山野闲人 本期编辑:乐俊峰(lxct) 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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