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司法辅助文员、2名文秘人员。

一、招聘条件(一)司法辅助文员6名:(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官完成审判工作中的案件信息录入、庭审记录、案卷装订等)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至35周岁;3.大专以上学历;4.熟练使用电脑;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在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中文文秘专业人员优先。

(二)文秘人员2名:(从事办公室工作,协助办公室完成文件材料收发、整理,来访人员接待和行政后勤事务等工作)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至35周岁;

3.大专以上学历;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编排能力;

6.在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中文文秘专业人员或有相关文秘工作经历一年以上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3.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年3月5日至3月15日。

2.报名地点: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报考人员携带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4张。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三、招聘的程序:

1.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题目由面试考官组拟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及专业知识等,以考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最后得分。

2.体检

(1)根据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在成绩相同情况下,法律专业和中文文秘专业人员优先。

(2)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

3.考核

经体检合格,由用人单位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4.正式聘用

经考核、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录取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派遣期2年。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1.受聘人员在聘期间的工资为元/月(不含五险需个人缴纳部分,五险由单位与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从签订合同之月起发放工资。

2.受聘人员在聘期间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出差按正式干警差旅费标准进行报销。

3.工作满一年后,第二年起每年享有额外绩效奖金。

4.合同期未满,受聘人员提出解除合同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解除合同;若受聘人员违反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将直接解除合同。

五、招聘纪律要求 

1.招聘过程(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实行亲属回避制度。有亲属参加应聘的人员不得担任招聘工作人员。

3.严格按照招聘方案执行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

4.实行招聘监督与举报制度。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委驻法院纪检组和法院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设立举报县纪委驻法院纪检组。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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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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